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3-30 18:16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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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已被删除 |
[交流] 烟雨致歉。 同样,烟雨在“SB门”里,对于会员john5的口诛笔伐,也的确有过激之言语,故在此向管理层兄弟以及其他会员们致歉。其他的不多说了,以后当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,不率性为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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烏鴉 发表于 2008-3-30 18:31 只看TA 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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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原帖由 烟雨星痕 于 2008-3-30 18:16 发表 抱歉...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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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3-30 18:35 只看TA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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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鸦兄弟,没事的。 虽然烟雨承认自己言词过激,但我不认为对于这件事上,我的观点有不对的地方。 [ 本帖最后由 烟雨星痕 于 2008-3-30 18:38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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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ppyyesi1 发表于 2008-3-30 19:28 只看TA 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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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? 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 烟雨好样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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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3-30 20:43 只看TA 7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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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楼 的帖子 冷静。冲动是魔鬼,如果在股市里冲动的结果是让你的财富划转到别人的账簿上。 还有,很多时候,对与错,不是当时可以决定的,放一放,问问自己,是不是一定要采取过激手段。 那个帖子我在早晨也看了,一个字没有回复,我相信,会有人管。 烟雨是我的版主,也是普通会员的版主,勇于认错,喜欢。 反对烟雨采取的姿势和方式,支持烟雨的行为思路。 (*^__^*) 嘻嘻…… 凤求凰--03-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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