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-23 20:37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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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已被删除 |
[交流] 对“辩论大厅”的一个小建议。请网管过目! “辩论大厅”办的很好!几个辩题也很有代表意义。在实际操作中,本人想建议增加发贴者的“修改”功能一条。因为,帖子发表后,作者自己立马看后(虽然在发表前也仔细看了),也许还会有“不妥”和“未尽”之处,这时想修改而不能,应该说是个遗憾。 “修改”按钮的具体要求和功能是: 1、只能作者进行修改(显示于作者登陆的IP地址页面); 2、发表的帖子,如果已经被回复或评定,则“修改”按钮被系统封闭消失,作者不能再做修改; 3、帖子发表经过6小时后(即使无回复或评定),“修改”按钮自动被系统封闭消失,即使作者也不能进行任何操作。 4、此“修改”按钮只有一次的可操作性,作者对帖子的修改只有一次的权限。修改后的帖子不具备再次被修改的提示按钮。 本人建议不知当否。请高手指点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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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-23 23:09 只看TA 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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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原帖由 nxlwhxd 于 2007-1-23 05:58 发表 尊重各位的意见。现在已经换好了! 不知给为满意否?~~~~~呵呵~~~~~~~~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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